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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档案、毕业证和介绍信发放的规定
来源:本站 点击数:9580次 更新时间:2012/4/16

由于一些原因,部份毕业生没有按时回来领取档案、毕业证、介绍信等相关材料,为了更好地完成毕业生档案、毕业证和绍信等材料的发放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特作出以下规定:

1、学生毕业材料的发放时间是每周的星期五(暑、寒假不发放),其它时间不发放。

   2介绍信由招就办发放,毕业档案由学生科发放,毕业证由教务科发放。

3、发放毕业材料顺序  :学生科发放毕业档案→教务科发放毕业证  →招就办发放介绍信。

4、学校代管档案的时间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时间不超过2年;超过2年的,责任自负。

5、学生须本人凭学生证及身份证领取毕业材料,不得代领。

 

                                      桂林市卫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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