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落榜不用愁 中专大专可连读
国家重点中专桂林市卫校2007年面向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桂林市卫生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学校位于繁华市区象鼻山下、漓江之畔,具有雄厚的办学实力及先进的教学设施,
各专业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专业设置标准的要求建设并通过评估,护理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专业建设点。近几年来,学校已先后与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
学院、桂林医学院联合办学并招收成人大专生和本科生。桂林市卫生学校是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广大青年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培养白衣天使的摇篮。
二、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或中专技校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习形式
药剂(药品营销专门化)学制一年,医学检验学制一年半,护理专业学制一年半,三个专业均为全脱产学习。
三、优惠政策
1、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可补助学费。
2、在读期间可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录取后可直接在我校就读大专,大专毕业时有约15%的优秀毕业生可保送到相应的高校读本科,未被保送的学生可参加成人高考就读本科。
四、招生地域 广西区内、外学生均可。
五、收费标准
1、第一学期收取:学费1080元,住宿费200元,代收课本费200元,代收生活用品费450元,体检、照相等费60元,共计1990元。
2、保险费标准:每年50元。
七、报名、报到、注册时间
1、报名时间:2007年4月1日起至8月17日止。
2、报到、注册时间:2007年8月18、19日两天,学校在桂林火车站、桂林汽车总站设迎新站,有车迎接。
八、报名、报到地点 民主路教学区(桂林市民主路万寿巷10号)
九、入学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及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2、是党员的须带县级以上组织部的介绍信,团员带团员证。3、按国家有关政策,学生户口既可迁来学校,也可留在原籍。
十、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0773—3890904(招生就业办)
蒋老师 13737368850 迟老师 1597731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