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06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06
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桂职办 [2006]87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度广西中等专业学校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改 [2006]223
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0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要求和评审条件
1 、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要求,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二〇〇五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桂职办 [2005]9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 [2000]49 号)执行。
2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分别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的通知》(桂职办〔2005〕129 号,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28
号,附件2)等2 个文件执行。
3 、申报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系列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 、
2006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
[2004]4 号)来执行。 1999 年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全国职称等级考试 A 、 B 、 C
等级合格证书者,在考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5 、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直接申报不同系列高一职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办理转系列(专业)确认手续。
6
、申报评审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要求。为适应形势的需求,培养更多的符合型人才,允许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能力水平在取得专业、本工作岗位的专
业技术资格满一年后,申报评审其他系列(专业)同等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所申报系列(专业)的标准执行,此类人员暂不要求参
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原来评审的系列有外语要求的,可不参加外语考试,但要提交代表作并通过专家鉴定。
7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转正定职的基本条件和申报程序,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
(桂职办〔2000〕49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先取得教师资格。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先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在两年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
两年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学校不能聘任教师职务。
二、评审范围
1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2 、桂林市教育局组织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3 、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将委托有关系列主管部门评审,有关推荐工作,按照系列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4 、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5 、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要求,不具备中专学校教师资格不能申报推荐评审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 、已具备教师资格条件但由于特殊原因今年上半年未办理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先申报,但必须提交办理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材料。
7 、本年度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从取得现任职务资格起算到 2006年12 月底。
8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人员,一般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具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破格条件的人员,可申报破格晋升。破格条件和申报程序按自治区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200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一律用原始表打印,不能粘贴或复印。
2、P1基本情况:注意出生年月与毕业证、资格证上的一致性(几种表格上相同的内容应是一样的)。
3、最高学历的学校应填写毕业证上的学校,如当时叫广西医学院就不能写成广西医科大。
4、何时何地受何奖惩:凡有荣誉证书的或能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均可以填写,反之不要填写,填写时要写明获奖时间、名称。
5、填表时间:统一写 2006年9月10日
6、《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填表时间一律写2005年12月30日。注意只填写2005年度的内容。签名不能打印,要自己签名。
7、工作年限、教龄:统一填写虚年。
8、所有材料在2006年10月8日前交齐。
9、计划在2006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录学校网站人事科网页下载高级评审表、推荐表,按表中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当作样表(用16k纸双面打印),于9月20日前交到学校人事科审核。
10、关于大学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职问题
符合下列定职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请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表”一式两份,用8K纸双面打印后连同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交所在科室审核填写考核意见后交到校人事科,以便按时转正定职。
① 2005年7月到校工作的大学本科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② 2003年7月到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硕士学位后到校工作满一年,前后累计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推荐表》的填写要求
推荐表的构成:该表大致分为六个部分。包括基本情况、教学、继续教育、论文、获奖及学校推荐意见。其内容基本涵盖了评审表的主要内容要素,同时体现学校推荐的结论性意见。
推荐表的作用:专用于各相应系列高、中级评委会评审中使用。其主要作用,在于当对申报材料进行横向比较
基础上,进而作出高下之分、择优晋升的评审过程中,推荐表可以集中、突出、浓缩地基本反映出申报人的整体面貌,是在众多申报材料中展示个人竞争实力的写实
记录。因而,其重要程度不容忽视。
推荐表的填写:原则上要与评审表内容相一致,现就有关部分说明如下。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要填写成任现职年限。
近五年考核等级:填年终考核表中定性的考核结果。
发表论文及教材情况:
应主要填写与所提交的申报代表作相对应的成果名称。其中,要求打印时将送审论文代表作的篇目用黑体显示。
"排名"主要指完成的情况及所起的作用。独立完成写独著,合作完成写第几作者。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报送申报材料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的填写,要求具体、全面、真实、准确。要认真地填写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成果
业绩等情况。应力求使申报材料言之有物,数据详实,特点鲜明,重点突出,事实确切,评价恰当。要能够真实反映申报人的实际情况,防止虚假浮夸,主观片面。
送审的材料必须是申报人的真实东西,要求送原件的必须送原件,要求送复印件的必须先将所有原件送学校人事科审核签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
公章。所有申报表格和送审材料都要经过公示。如经公示发现主体申报材料如各类证书、论文等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的,按规定两年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晋升资
格,对其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严格按规定要求填写表格、整理申报材料
申报表格要求"清":一是内容清楚,应严格按有关要求认真、规范地填写。
二是字迹端正、清楚。可用计算机填写并打印。如相关栏目填写内容较多,必要时可附加页。附页要与该表规格大小相同,并与其他插页一起按规定顺序装订整齐。
申报材料要求"齐":一是量齐,表格中填有的,证明材料就要齐。没有宁可不填。
二是整齐,所有材料要按要求分类装订成册,并加上目录。
审议推荐小组《学校推荐意见》的撰写规范
一、原则
审核推荐依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必须满足必备条件。
坚持实事求是,突出特色的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要求
以基层推荐为主要依据,并以其意见相一致,注意突出弥补之不足。侧重于学术评价,尤其对过硬的东西,诸如送审论文代表专家鉴定的关键性评
语、一定级别的获奖等应特别加以表述;以突出材料个性化特点,力戒千人一面。对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管理业绩等任职条件方面,要有结论性意见。应反
映出答辩结论及公示结果。文字表述要求全面、准确、清晰、概括;篇幅控制一般在500字左右。
三、模式
具体可分为两部分:
(一)、描述评价
1. 学历资历基本条件及政治思想表现;
2. 教学、科研、管理等业绩;
3. 答辩结论;
4. 以上为主体部分。
(二)、推荐表态
最后另起一行为学校推荐表态。可视申报材料及表决情况,大致分为几个档次。格式:
1. 该申报材料已通过公示。经审核评议,认为╳╳╳同志完成达到晋升╳系列╳职务资格的要求,一致同意推荐。(原则上限于全票通过人员)
2. 该申报材料已通过公示。经审核评议,认为╳╳╳同志达到晋升╳系列╳职务资格的要求,同意推荐。
3.
该申报材料已通过公示。经审核评议,认为╳╳╳同志基本达到晋升╳系列╳职务资格的要求,准予推荐。(原则上限于刚过1/2票数人员)如学院、系、部一级
不同意推荐或学院一级在审议推荐中同意人数不超过参加人数一半的,属特殊原因,须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推荐后,由职改办另拟专题报告,详细阐明
推荐理。
桂林市卫校推荐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项
目
|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
个人提交 材料份数
|
申报者所在单位责任
|
审核材料的部门
|
备 注
|
高 级
|
中 级
|
初 级
|
定 级
|
表
格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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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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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表中内容,填写基层单位意见和
推荐意见
|
教务科
人事科
|
用评审表的原始表填写,不能复印;
|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
|
|
|
|
2
|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表》
|
1
|
1
|
|
|
按推荐表的格式统一用8K纸打印
|
必
备
证
件
|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
4
|
3
|
|
|
核实原件后, 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
人事科
|
按学历、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的顺序分别夹在每份评审表的第1页与封面之间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
4
|
3
|
|
|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复印件
|
4
|
3
|
2
|
1
|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复印件
|
4
|
3
|
2
|
|
其
他
补
充
证
件
|
教师资格证书(未认定教师资格的要求提交申报教师资格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
1
|
1
|
1
|
1
|
人事科
|
申报教师系列的要求提供
|
按
此
顺
序
装
订
加
目
录
|
进修结业证书(或进修成绩)
|
1
|
1
|
|
|
|
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育、教学等方面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
1
|
1
|
1
|
1
|
教务科
人事科
|
以任现职以来的获奖为主,要求与评审表和推荐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
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科研方面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
1
|
1
|
1
|
1
|
论
文
|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高级>=3篇 中级>=2篇)
|
各
1
|
各
1
|
|
|
核 实
|
如超过规定数可复印并按表中所填顺序装订成册,加上目录。
|
科
研
材
料
|
科研项目已获得的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及证明材料、科研开发项目的效益及本人参与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各
1
|
各
1
|
|
|
要求与评审表和推荐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并装订成册加上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