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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卫生学校荣获自治区“和谐学校”称号 | 来源: 点击数:5478次 更新时间:2013/9/18 12:02:37 | 近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第三批自治区“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的决定》(桂文明委〔2013〕3号),桂林市卫生学校获得自治区“和谐学校”荣誉称号,桂林市共有三所大中专院校获得此项荣誉,桂林市卫生学校是其中之一。这是继桂林市卫生学校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学校后,获得的又一项自治区荣誉称号。
近年来,桂林市卫生学校把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作为学校工作“重中之重”来抓,以创建和谐校园为目标,加强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文化建设特色鲜明,依法治校稳步推进,校园安全稳定有序,师生关系融洽,推出了一批先进人物和亮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
此次荣获自治区“和谐学校”称号,是对我校和谐校园建设成绩的褒奖和肯定,学校将以此为新起点,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建设工作,为树立文明风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文/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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