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0 年成人高校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0 〕 6 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学校
经
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
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
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
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二、招生计划
广西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有招生资格的高校、专业、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和生源计划,编印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报考依据。凡未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报考高起本或报考高起专的,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报考专升本的,必须是能在 2011 年春季入学注册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0 年我区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负责组织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并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 8 月 15 日 至 9 月 5 日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gxeea.cn ,认真如实填写《 2010 年广西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取得网上报名号。为了减少考生现场确认等候时间,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预约现场确认时间。第二个阶段 9 月 7 日 — 12 日为现场确认时间,考生本人必须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照相、缴费等,逾期不予办理。
如果考生只在网上报名,而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
1. 专升本、高起专考生就近在本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办理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未设考区的县(市)的考生在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指定的考区参加考试。
2. 高起本考生就近在本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现场确认,在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3. 符合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校学习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在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办理报名手续,经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
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报考。
(三)现场确认时,考生需交验材料
1. 统考考生提交网上报名号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
2. 符合照顾条件(详见考生报考须知)的考生,须提交有关证件原件。
3. 符合免试条件的,除交验毕业证书、有关证件、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等文件原件外(验证后原件退还本人),同时还应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 1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交验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等文件原件。
( 2 )符合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提交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签发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4 、非广西户籍但在广西工作、学习、生活的考生,凭单位证明或工作证、学生证等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四)
现场确认时,统考考生不需交验毕业证书。新生入学注册时,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由录取学校负责验证。考生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证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
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入学后无法在教育部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被取消入学资格、最终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 2009 〕 212 号文件规定,考生须交纳报名费每人 40 元,考试费每人每科 20 元。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 高
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艺术类高起专、高起本考生数学
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 “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 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 报
考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已对教
育部规定必须加试的专业作出标注。相关考生须自行向学校了解专业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凡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投档。
4. 统考科目复习大纲。 2010 年继续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考试中心于 2007 年 1 月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本、专科)》(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年版)和《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年版)。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 150 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5. 各层次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 1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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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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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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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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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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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理) 英语(高起本) 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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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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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文) 英语(高起本) 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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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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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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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理) 英语(高起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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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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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文) 英语(高起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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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专升本各科类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