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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普通话达标情况调查的通知 | 来源: 点击数:6417次 更新时间:2013/7/5 10:52:28 |
各位教职工:
根据(市语委〔2013〕17号)通知精神,桂林市语委将对我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在职教师普通话达标情况进行调查。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从事语文教学的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不得低于二级甲等。”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中,大部分教师普通话水平已达到规定等级要求,但仍有少数教师未达标。请我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未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教师,做好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考试的准备。
为准确地了解我校在职教师普通等级情况,学校人事科将对我校全体教师普通话等级进行统计。请各教研组于7月6日(明天)上午10点前,将本组教师普通话登记表发至人事科公共邮箱(glwxrsk@163.com)。教师普通话登记表已放至在学校校园网站人事科目录内。
附件:点击下载
人事科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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