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级检验5班同学们:
一、10月23日,学生在各班班主任处核对个人电子注册信息,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学生领取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各一式二份、档案袋1个,用钢笔正楷填写。
三、学生交: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②一寸黑白同底免冠照片4张(粘贴于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上);③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各一式二份;④实习鉴定表一式二份及专业综述一篇。
四、通知学生核对在校课程成绩,如有不及格科目,请按“补考安排表”务必按时参加此次课程补考。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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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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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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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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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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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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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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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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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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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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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参加补考学生一律凭身份证或学生证进考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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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子照相要求:
1、按教育部要求,高校毕业生办理毕业证务必进行统一电子照相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2、照相要注:
(1) 要求将电子信息校对无误后才能拍照。此项工作必须在10月23日前完成,否则毕业生信息未进入计算机数据库而无法拍照。
(2) 各班学生应提前十分钟到拍摄地点。
(3) 要求学生按花名册上的顺序排队按序拍摄,在规定的时间不能拍摄的,将另由新华社广西分社安排补拍。
(4) 补拍将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待定),补拍地点设在新华社广西分社(南宁市迎宾路1号)。需补拍的同学到时请先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并出具证明后自行到南宁补拍照片。
(5) 学生应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掩盖眉毛、耳朵,不佩带首饰,着浓装,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背景色相近的蓝色上衣。
(6) 要求《拍摄登记表》上的信息与《学生综合信息登记表》的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七、回校工作时间安排:
①、 10月23日在综合楼202临检实验室班主任处领取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各一式二份、档案袋1个,用钢笔正楷填写,不得涂改。认真核对个人电子注册信息,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必须在当天下午4时30分前交班主任处 。
②、10月24日上午8时30分集中学校球场照集体相,9时30分准时集中在桂林医学院乐群校区(原校本部、乐群路20号,医学院附院对面)电子信息照相,绝对不得迟到缺席。
八、上交第四学年学费:2500元(必须在09年10月23日前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所辖任一对外营业网点缴纳学费,缴费时使用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填写以下资料:交费项目:7313 客户代码:(学号) 姓名:(缴费学生姓名) 金额:(大写应缴费数) 务必上交银行交费回执单给班主任。
原有欠交往年学费者务必于09年10月23日前交清,否则延时领毕业证后果自负。
九、发毕业证时间约2010年3月,具体时间等医学院成教院通知。
班主任:陈红三
2009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