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教研组:
根据《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4]25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时间: 2014年12月23日-2014年12月31日。
二、考核的对象:2014年在编在岗正科级以下干部和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四、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唐耀国
副组长:陈礼翠、吴会初、梁能群、邓芝伶、秦征福、周葵、赵才顺
成 员:俞荣、陈玉梅、吴运喜、邓淑文、夏炳成、龙梅英、蒋丽云、赵积平、唐玉荣、王涛、宋建军、王峥、黄翥
纪检监查组:李艳秋、赵积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红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原桂林市卫生学校全校职工的考核;龙梅英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原临桂职校全校职工的考核工作。
2014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科室、各教研组分别成立考核组负责具体实施。
六、考核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年度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满一年(原则上)转正后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为合格。
(二)本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整年不在岗,外出未归,或当年6月底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对不参加考核人员要调查并说明情况,附交调查材料。当年6月底以后退休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计入本单位总人数。
(三)教职工在下列情况下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校纪校规者,在教职工大会上被点名批评的;
2、全年请事假半个月或请病假1个月以上的;
3、无故旷工、旷课或脱岗2次以上的。
七、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各教研组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密切配合做好2014年度考核的相关工作。
(二)各科室、各教研组的教职工,由本组负责人组织考核,时间自定。
(三)考核表各教职工从校园网上下载(需要纸质版考核表的请到人事科领表)。填表要求[落款时间:本人述职 签名:×××, 2014年12月31日;被考核人意见:同意考核结果 2015年1月5日。(以上各项要求用黑色水芯笔手写)。
(四)考核表统一由各组负责人收回,各组负责人在考核表(分管领导评鉴意见)一栏写上考核结果,再统一交人事科。超出评优指标的,由该科室、各教研组重评。
(五)各组负责人于2015年1月6日前将本组所有人员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交到学校人事科,逾期自误。
附件1:桂林市卫生学校2014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空表).doc
桂林市卫生学校人事科
201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