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党委拟于2011年11月
下旬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委员换届选举。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
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新一届委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公推直选”的要求,现就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两委委员及候选人名额
经桂林市卫生局党委批准,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设委员7名(正副书记各1名,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8名;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3名(书记1名,委员2名),提名候选人4名。
二、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
委员的构成主要是从工作出发,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单位党的建设。党委委员正、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原则上是通过上级组织部门任命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除纪委书记外,提名党委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交叉。
三、两委委员的基本条件
根据《党章》有关规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委委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纪委委员应有坚强的党性和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同时,两委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工作实绩突出,奉献精神强。
3、正确行使权力,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5、具备大专以上(包含大专)学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
6、桂林市卫生学校中共正式在职党员,且具备三年以上党龄,担任过基层党支部委员以上职务。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的程序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采取公开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确定初步人选
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产生,采取“三推一审”即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审查。
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有意参选的中共正式党员首先向领导工作小组进行自荐报名。
党员群众推荐:党员群众对本单位党员符合条件者当中按“公推直选”职数应多于20%的名额进行推荐候选人,即推荐出8名党委委员候选人。
党组织推荐:学校党委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
监督审查小组对推出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初步人选,并在学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正式确定为公推直选初步人选。
2、确定预备人选
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推荐工作,以无记名推荐方式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3、组织审查
党委严格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对公开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
4、确定和上报正式候选人
召开党委会议,对参加公推直选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讨论,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和上报卫生局党委批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选举两委委员是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党支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酝酿推荐工作。
2、发扬党内民主。各党支部在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准确把握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和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提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
做好宣传教育。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本通知,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基本条件和
酝酿推荐程序。教育广大党员在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要从单位全局和党的工作需要出发,以对党的建设和卫生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发表意见。
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桂林市卫生学校公推直选两委委员(个人)自荐表.doc